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是《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四個五年規(guī)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某校政治興趣小組的同學對本地基層治理的情況開展了調查。他們了解到,該地積極探索社會治理的實現(xiàn)方式,已建立起“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的工作機制,逐漸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壞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局面。他們把了解到的情況匯集成下表,請你一同參與有關問題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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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 |
責任 |
黨委、政府 |
制定《關于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建設的指導意見》;出臺相關文件、建立相關制度。 |
村(居)民會議 |
制定、修訂、完善村規(guī)民約、社區(qū)公約。 |
文明評審團 |
由居民或村民組成,評判身邊的好人好事或不良現(xiàn)象,分別掛上“紅榜”和“黑榜”。 |
百事服務團 |
整合社會志愿服務、專業(yè)技術服務力量,為村民提供貼心的組團式服務。 |
法律服務團 |
聘請法律顧問、司法工作人員下到基層,開展法治宣傳,幫助群眾化解矛盾。 |
(1)請你根據(jù)了解到的情況運用《政治生活》知識,就該地基層社會治理的經(jīng)驗撰寫一個總結提綱。
(2)討論中有人提出質疑,推廣“三治融合”的經(jīng)驗是否會妨礙其他地方基層社會治理模式的創(chuàng)新?請你從唯物辯證法角度對此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