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征集
加入會員
操作視頻
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春秋決獄”是漢代士大夫創(chuàng)造的一種司法模式,在遇到法律無明文規(guī)定的疑難案件或依成文法律判處則有悖常理的案件時,司法官直接依據《春秋》等儒家經典中的倫常大義來決斷,故稱“春秋決獄”。“春秋決獄”的首倡者是漢初大儒董仲舒,通過下面案例,可見“春秋決獄”之一斑。如:“甲父乙與丙爭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擊丙,誤傷乙。甲當何論?或曰毆父也,當梟首、論曰:臣愚以父子至親也,聞其斗,莫不有怵悵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詬父也?!洞呵铩分x,許止父病,進藥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誅。甲非律所謂毆父,不當坐?!边@是一個關于兒子為援救父親而誤傷父親應否視同毆打父親的“不孝”罪行加以重懲的疑難案件,董仲舒援引《春秋》之義認為某甲沒有毆父之心,故不應追究。
——摘編自范忠信、陳景良主編《中國法制史》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歷史知識,圍繞“中國古代的法治與教化”自擬論題,并予以闡述。(要求:論題明確,持論有據,論述充分,邏輯清晰。)
【答案】見試題解答內容
【解答】
【點評】
聲明:本試題解析著作權屬菁優(yōu)網所有,未經書面同意,不得復制發(fā)布。
發(fā)布:2024/4/20 14:35:0組卷:6難度:0.5
相似題
  • 1.清末,沈家本等人對《大清律例》進行修訂,保留了徒、流、死等刑罰,仿照西方增加了拘留、罰金,廢除了辱人的笞、杖刑和凌遲、梟首等酷刑。這一做法(  )
    發(fā)布:2024/7/25 8:0:9組卷:6引用:3難度:0.5
  • 2.宋代體育法律的形式多樣,有律、詔令、格、敕等。律以刑為主,主要禁治危害性較大的運動,如射箭、投石等。敕是律的重要補充,當社會出現新問題時,多由編敕處理。這反映出,宋代( ?。?/div>
    發(fā)布:2024/8/7 8:0:9組卷:4引用:4難度:0.5
  • 3.康熙年間,一婦女張沈氏嫁人兩年不到而守寡,以婆婆兇悍而自己貧苦無依為由兩次投牒官府請求再嫁,官吏于成龍批示不準,并在判詞中嚴加斥責,“試問七旬之姑誰依,六尺之孤何托?刁頑無恥,痛恨何如,所請仍舊屬不準?!边@反映( ?。?/div>
    發(fā)布:2024/9/20 5:0:9組卷:9引用:12難度:0.5
小程序二維碼
把好題分享給你的好友吧~~
APP開發(fā)者:深圳市菁優(yōu)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 應用名稱:菁優(yōu)網 | 應用版本:4.8.2  |  隱私協議      第三方SDK     用戶服務條款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網站地圖本網部分資源來源于會員上傳,除本網組織的資源外,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權,請立刻和本網聯系并提供證據,本網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