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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學年內蒙古興安盟烏蘭浩特一中高二(下)期末歷史試卷

發(fā)布:2024/4/20 14:35:0

一、選擇題(本大題共32小題,每小題1.5分,共計48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項是最符合題目要求的。)

  • 1.在西周分封制下,諸侯、卿大夫有助祭的義務,并通過助祭活動接受上一級君主的政命或政事,即“天子祀上帝,諸侯會之受命焉,諸侯祀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這反映出當時(  )
    組卷:8引用:6難度:0.7
  • 2.“教民親愛,莫善于孝;教民禮順,莫善于悌;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安上治民,莫善于禮。”這一思想產生的制度淵源是( ?。?/div>
    組卷:735引用:99難度:0.7
  • 3.“秦統(tǒng)一后,平民的流動性進一步擴展到政府的結構,一種更理性化的國家管理組織結構得以建立。”這一轉變( ?。?/div>
    組卷:32引用:14難度:0.6
  • 4.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霍去病擊敗匈奴渾邪、休屠等部。漢武帝把投降的匈奴人分別安置在隴西、北地、上郡、朔方、云中五郡之故塞外與黃河以南之間地區(qū),“因其故俗,為屬國”。漢武帝的這一做法( ?。?/div>
    組卷:9引用:18難度:0.6
  • 5.唐公主之子劉得仁,出入考場三十年而無功名,嘗自言道:“外家雖是帝,當路且無親。”唐宗室子弟李洞,在昭宗時屢次應考卻榜上無名,于是寫下“公道此時如不得,昭陵慟哭一生休”的傷感詩句。這反映出唐代科舉制( ?。?/div>
    組卷:9引用:10難度:0.5
  • 6.唐御史大夫為御史臺長官品秩分別為正四品和從三品,負責監(jiān)察地方的監(jiān)察御史分別是正八品和正七品。中央的御史臺分為“三院”,職能廣泛。而地方監(jiān)察官員一般設到省一級(道),而州縣之下則非中央監(jiān)察直接涉足,僅由各級首長或其副職兼理或“自糾”。這說明唐代監(jiān)察( ?。?/div>
    組卷:8難度:0.8
  • 7.宋朝趙普一人為宰相,太祖欲分其權,設參知政事為副相;政事堂設于禁中;中書、門下、尚書三省及其他行政機構,官無定員,也無專職,都由別的官以差遣的名義掌管其事。這些措施的主要目的是( ?。?/div>
    組卷:20引用:8難度:0.7
  • 8.徐中約指出,“這樣一種高度的集權,在康熙、雍正和乾隆輩足智多謀的君主統(tǒng)治下尚能運轉良好,一旦最高首腦躊躇徘徊時,這艘國家之舟便放任自流了”。在此,徐中約著重強調( ?。?/div>
    組卷:64引用:50難度:0.5
  • 9.如表是結合馬克垚主編的《世界文明史》整理的關于雅典民主和現代民主比較表,據此可知( ?。?br />
    雅典民主 現代民主
    發(fā)生在奴隸社會 發(fā)生在近代資本主義社會
    為小國寡民型的政治制度 為大國眾民型的民族國家政治制度
    易于動蕩、短命與退化 較為穩(wěn)定、健康與持久
    只有男性公民享有公民權 所有成年人均享有公民權
    單純的、直接的民主,公民大會是不受制約的最高權力機構,有時少數異己分子包括社會精英均處于被排斥的地位 實行代議制度、政黨政治和分權制衡,力求在大眾意愿和精英之間維持某種平衡,包括大眾意愿相左的少數人在內
    組卷:4引用:6難度:0.7
  • 10.在古代希臘雅典時代,城邦中的公共意識幾乎淹沒了整個民眾的生活。很多時候,人們只有參與政治的理由,而沒有不參與政治的理由,梭倫立法甚至規(guī)定:一個人如果在國內出現黨派分裂時不參與任何一方,就要被剝奪選舉權。這表明古代雅典( ?。?/div>
    組卷:6引用:2難度:0.6
  • 11.公元前27年至公元3世紀,羅馬帝國的商業(yè)和手工業(yè)得到了空前發(fā)展,階級關系、政治和法律制度也相應地發(fā)生了巨大轉變,統(tǒng)治者逐步授予各行省臣民以公民權,直至公元212年,羅馬皇帝卡拉卡頒布敕令,授予一般臣民公民權,除奴隸外,自由民都取得了公民地位。羅馬統(tǒng)治者的這些措施( ?。?/div>
    組卷:4難度:0.6

二、非選擇題(本大題包括3小題,第33題25分,第34題12分,第35題15分,共52分。)

  • 菁優(yōu)網34.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革命與改良都是近代中國社會各階層探索國家生存發(fā)展出路,實現民族復興的主要手段。有人據此圖示革命、改良、民族復興三者間的關系(如圖)。

    --改編自張福運《對中國近代史上革命與改良的再認識--民族復興的視角》運用中國近代史有關史實,對革命、改良與民族復興間的關系進行探討。
    (說明:可以針對革命、改良、民族復興三者間的關系進行論證,也可以進行修改、補充、否定或提出新觀點,并加以論述,要求觀點明確、史論結合、史實準確。)
    組卷:68引用:19難度:0.5
  • 35.材料:秦穆公時期,地處西方的秦國在和其他諸侯國及戎狄的斗爭中的劣勢愈益明顯。公元前453年,韓趙魏三家分晉,韓魏從此成為秦的勁敵,尤以魏對秦的威脅最為嚴重。面對強敵,秦軍屢戰(zhàn)屢敗,于是推行兵制改革以改變現狀便成為當務之急。在征兵制度方面,秦國男子達到23歲以后均需服兵役,一人一生須當兵兩次,一次為材官、騎士、樓船、輕車等,稱為“正卒”,作為中央的常備兵,在地方接受嚴格訓練,并承擔戍守首都的任務。除郡縣普遍征兵制外,秦國還實行了募兵制,所招募士兵均經過一定考選,并接受系統(tǒng)的軍事訓練,戰(zhàn)斗力較強。同時,在秦軍之中還有少量的被充軍的刑徒、賤民、被征服的戎人及小官吏。正因為有了這樣的兵制改革,才保證了源源不斷的兵源,秦軍數量最多時達到“帶甲之士百萬”,車千乘,騎萬匹,大大提高了秦軍的戰(zhàn)斗力。面對秦的強大,魏不敢再把它視為“戎狄”,公元前335年,魏惠王與秦孝公在杜平(今陜西澄城東)相會,從此結束了中原各國長期以來不同秦會盟的局面。
    --摘編自張利《淺談秦國軍事制度的演變》(1)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秦國兵制改革的原因及特點。
    (2)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簡析秦國兵制改革的作用。
    組卷:4引用:3難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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