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為扎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某“貧困戶”在黨和政府的關懷和幫助下投資了一個魚塘,經(jīng)過一年多的精心養(yǎng)殖,今年10月份從魚塘里捕撈了草魚和花鰱魚共2500千克,在市場上草魚以每千克16元的價格出售,花鰱魚以每千克24元的價格出售,這樣該貧困戶10月份收入52000元.
(1)今年10月份從魚塘里捕撈草魚和花鰱魚各多少千克?
(2)該貧困戶今年12月份再次從魚塘里捕撈.在捕撈數(shù)量和銷售價格方面,草魚數(shù)量比10月份減少了6a千克,銷售價格不變;花鰱魚數(shù)量比10月份減少了a%,銷售價格比10月份減少了
,該貧困戶在10月份和12月份兩次捕撈中共收入了94040元,真正實現(xiàn)了脫貧致富,試求a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