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遼寧省鞍山市一般高中協(xié)作體高考歷史五模試卷
發(fā)布:2024/12/18 8:0:10
一、選擇題(本大題共16小題,每小題3分,共48分。在每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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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商代卜辭的記載中看,卜辭中關于“桒禾”“受禾”“受黍”“登黍”“告麥”“案年”“桒年”的記載,非常之多,此外尚有因農(nóng)產(chǎn)物的關系而“卜雨”的記載。據(jù)此推知,商代( ?。?/h2>
組卷:10引用:2難度:0.6 -
2.魏晉南北朝出現(xiàn)了許多誡子文書,如曹操《誡子植》、嵇康《家誡》、顏延之《庭誥》等,最典型者當屬諸葛亮的《誡子書》。一般的庶族家庭也十分重視家庭教育。由此可以推知,魏晉南北朝時期( )
組卷:68引用:8難度:0.6 -
3.兩宋時期,江北的粟、麥、黍、豆等品種推廣到江南、福建、廣東等地,從越南引進的占城稻,也推廣到江淮一帶,并逐漸推廣到北方。北方人大量南遷后,大批優(yōu)秀的文化人也來到了南方,帶來了北方的各種文化和風俗。這反映了當時( ?。?/h2>
組卷:16引用:7難度:0.6 -
4.《清史稿》中記載,內閣有典籍廳、滿本房、漢本房、滿票簽處、漢票簽處批木處、誥敕房等機構,軍機處有滿屋、漢屋、內翻書房、方略館等。這些機構的職權都包括民族區(qū)分、擬定旨意、收發(fā)奏折文件、檔案管理等,呈現(xiàn)出明顯的交叉性和相似性。這種機構設置( )
組卷:12引用:4難度:0.6 -
5.歐陽修評論唐朝賦稅制度時說:租庸調之法,以人丁為本。自開元以后,天下戶籍久不更造,丁中轉死,田畝賣易,貧富升降不實,租庸調之法壞而兩稅行。該評論( ?。?/h2>
組卷:60引用:48難度:0.9 -
6.“一五”計劃期間,國家財政收入中有69.4%來自國營經(jīng)濟的上繳利潤,國外貸款占總收入的2.7%;在蘇聯(lián)幫助設計和裝備的技術建設項目中,中國工程技術人員所擔負設計的工作量達20%~30%,機器設備安裝量達30%~50%。這表明“一五”計劃( ?。?/h2>
組卷:20引用:4難度:0.6
二、解答題(共4小題,滿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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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兩唐書》所記載的830名唐代進士中,丘族子弟達589人,占總數(shù)的70.96%;小姓約109人,占13:213%;兩者合占84.10%,寒素家子弟132人,僅占總數(shù)的15.9%。這表明,士族子弟在九品中正制瓦解后,在門閥勢力屢遭壓抑和打擊的情況下,紛紛涌入科舉行列,并憑借其深厚的家庭文化素養(yǎng)、家學傳統(tǒng)及社會關系基礎,在科舉考試中獲得極大成功。
材料二 唐朝一直規(guī)定“工商雜類不得預于仕伍”。唐后期,工商雜類入仕情況已出現(xiàn),但制度上的限制仍未取消。北宋明確取消了這一限制,使過去一直被排斥于仕途之外的“工商雜類”子弟和邊遠地區(qū)的士人都有了通過科舉進入仕途的機會,可以說,到了宋代,科舉取士幾乎已無任何身份上的限制了。像唐代那樣“或父子相繼居相位,或累數(shù)世而屢顯,或終唐之世不絕”的世家豪門在北宋已基本上消失了。
——上述材料均摘編自陳秀宏《科舉制度與唐宋士階層》請回答:
(1)根據(jù)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唐代科舉的特點及成因。
(2)根據(jù)材料二并結合所學知識,簡析宋代科舉制的變化及影響。組卷:2引用:1難度:0.5 -
20.材料 錢穆在探討中國古代制度時強調
一、任何一項制度,決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項制度間,必然是互相配合,形成一整套。否則那些制度各各分裂,決不會存在,也不能推行。
二、某一制度之創(chuàng)立,決不是憑空忽然地創(chuàng)立,它必有淵源,早在此項制度創(chuàng)立之先,已有此項制度之前身。某一制度之消失,也決不是無端忽然地消失了,它必有流變,早在此項制度消失之前,已有此項制度的后影。
三、任何一項制度,決不會絕對有利而無弊,也不會絕對有弊而無利。所謂得失,應根據(jù)實際利弊而判定。所謂利弊,則應根據(jù)當時實際影響而作出判斷。
——摘編自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從材料中任意提取一個觀點,結合中國古代史的知識,運用具體史實予以論證。
(要求:明確寫出觀點,論證充分,史實準確,表達清晰)組卷:12引用:2難度: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