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學年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qū)長郡中學高二(上)期中歷史試卷
發(fā)布:2024/9/28 8:0:1
一、選擇題(本大題共16小題,每小題3分,共48分。每小題所給選項中只有一項符合題意,請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涂在答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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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襄汾陶寺類型龍山文化遺址共發(fā)掘了700多座墓葬,其中大墓共9座,約占總數(shù)的1.3%,墓坑采用木棺,底部鋪砂,隨葬品有成套的彩繪器皿、用于祭祀的玉石禮器、樂器,還有武器、裝飾品和豬骨等,數(shù)量可達一二百件。中墓共80座,占總數(shù)的11.4%左右,分布于大墓四周,隨葬品數(shù)量稍遜于大墓。87%以上的是小型墓,隨葬品很少或一無所有。該現(xiàn)象反映了( ?。?/h2>
組卷:6引用:1難度:0.5 -
2.鴻都門學設立于靈帝光和元年(178年)二月,因校址在洛陽鴻都門而得名。與太學不同的是,鴻都門學開設的課程有辭賦、小說、尺牘、字畫等,招收的學生也大多是來自各州郡的平民階層。鴻都門學的設立反映了此時( )
組卷:4引用:2難度:0.5 -
3.翰林學士?始置于唐玄宗時期,屬于行政系統(tǒng)以外的差遣,不計官階,也無官署,輪班在禁中的學士院住宿,以待皇帝隨時宣召,代替皇帝起草非正式詔命,正式詔命由中書舍人撰寫。后來逐漸以翰林學士加“知制誥”銜取代中書舍人之職,其地位也日趨重要。德宗以后,翰林學士常在皇帝左右參議政事,甚至可升任宰相。翰林學士職掌的變動反映了( )
組卷:22引用:2難度:0.7 -
4.遼圣宗之后,逐漸形成四時捺缽制度。春秋兩季捺缽的主要活動是狩獵,其中春捺缽稱為“春水”,秋捺缽又名“秋山”。每屆春水秋山之時,各屬部首領都必須參加,首領要為遼主狩獵,來獻方物,還要歌舞助興。由此可見,春秋捺缽的主要目的是( ?。?/h2>
組卷:4引用:1難度:0.8 -
5.弘治時,明中央控制的戶口數(shù),較洪武年間有大幅度的下降。霍韜曾說:“按天下戶口,洪武初年戶一千六十五萬有奇,口六千五十四萬有奇,時甫脫戰(zhàn)爭,戶口凋敝,其寡宜也。弘治四年,承平久矣,戶口蕃而息也,乃戶僅九百一十一萬,口僅五千三百三十八萬。國初戶口宜少而多,承平時戶口宜多而少,何也!”根據(jù)材料推測,以下不屬于弘治年間中央控制戶口數(shù)下降原因的是( ?。?/h2>
組卷:1引用:2難度:0.7 -
6.近代企業(yè)的創(chuàng)辦人中,地主和買辦占很大比例。這些投資近代企業(yè)的地主,大都有某種官僚身份。占比18.3%的商人,也往往有某種“官府背景”,稱為“紳商”,“常表面供職于官府,而里面則經(jīng)營商務也?!边@從側(cè)面說明( ?。?/h2>
組卷:11引用:5難度:0.6
二、非選擇題(本大題共4小題,17題16分,18題12分,19題10分,20題14分,共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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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950-1965年中國農(nóng)業(yè)稅征收情況(稅額單位:細糧億公斤時間 農(nóng)業(yè)實產(chǎn)量 實征農(nóng)業(yè)稅 農(nóng)業(yè)稅占實產(chǎn)量% 合計 正稅 附加 合計 正稅 經(jīng)濟恢復時期 3806.5 191.54 443.88 50.66 13 11.7 “一五”時期 8017.8 933.21 847.45 85.76 11.6 10.6 “二五”時期 6983.2 833.32 745.66 87.66 11.9 10.7 1963—1965年 5004.5 374.08 333.42 40.66 7.5 6.7 組卷:0引用:1難度:0.5 -
20.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隋唐時期,法律制度有著重大進展。隋文帝令蘇歲人制定了具有繼往開來性質(zhì)的《開皇律》十二篇五百條。到了唐代,唐高祖令裴寂、蕭瑀等人在《開皇律》基礎上制定了《武德律》,并編纂了令、格、式,與律配套,開創(chuàng)了唐律的四種形式。唐太宗時,房玄齡、長孫無忌主持對《武德律》進行長達巾釬時間的全面修訂,形成《貞觀律》“凡削煩去蠹,變重為輕者,不可勝紀。”(《舊唐書?刑法志》)唐高宗時,又由長孫無忌、李勤、于志寧等人編纂《永徽律》,同時還對《永徽律》進行逐條逐句統(tǒng)一注解,附在律文之后頒行天下,具有同等效力。后世將《永徽律》與注疏的合編本稱為《唐律疏議》,看作唐律的代表。另外,唐玄宗在開元年間還主持編纂了《唐六典》,被后人譽為中國最早的“行政法典”,開了律典分野的先河。
唐律繼承了漢晉以禮入律的傳統(tǒng),明確規(guī)定“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唐律疏議卷一》),標志著禮制法律化已經(jīng)達到了很高的程度。唐律的法律形式也已經(jīng)相當完備,律、令、格、式各有其用。在法律的實施上,唐代統(tǒng)治者強調(diào)慎獄恤刑,特別是完善了死刑復核程序,有效防止了濫用刑罰。
——摘編自張豈之《中國歷史十五講》(第二版)材料二 宋代宗族共同體一經(jīng)構造成普遍性的社會組織,便發(fā)揮了強大的社會文化功能。……在隋唐以來等級制度受到各種力量沖擊的情勢下,宗族共同體……在宗族內(nèi)部構造一個微型金字塔,于等級中求穩(wěn)定。……宗族最高首領為族長,族長是族人共同行為規(guī)范——宗規(guī)、族約的主持者和監(jiān)督者,是全族的統(tǒng)率。族內(nèi)發(fā)生糾紛時,由族長主持召集族中“宗賢”加以解決,不服統(tǒng)率者,族長有權依照宗規(guī)、族約加以制裁?!端问?陸九韶傳》記載道:“九韶以訓誡之辭為韻語。晨興,家長率眾謁先祠畢,擊鼓誦其辭,使列聽之。子弟有過,家長會眾子弟責而訓之,不改,則撻之;終不改,度不可容,則言之官府,屏之遠方焉?!睔W陽修在《胥氏夫人墓志銘》中也描述了族長莊嚴肅穆,令人望而生畏的形象:“每端坐堂上,四顧終日如無人,雖其嬰兒女子,無一敢妄舉足發(fā)聲?!?br />——摘編自馮天瑜、何曉明、周積明主編《中華文化史》下冊(1)依據(jù)材料一并結(jié)合所學知識,分析隋唐法律制度發(fā)展趨向的主要特點和影響。
(2)依據(jù)材料二和所學知識,談談你對宋代“宗族共同體”的認識。組卷:3引用:4難度: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