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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學年河北省石家莊市尚義一中等校高二(上)聯考歷史試卷(10月份)

發(fā)布:2024/9/4 16:0:8

一、選擇題:本題共16小題,每小題3分,共48分。在每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個選項符合題目要求。

  • 1.考古學家發(fā)現,在距今約5000年的位于遼河上游的紅山文化中,墓葬等級分明,其遺址有獨立的女神廟、積石家(原始社會的墳墓,建在山梁或土丘的頂部,把山頂進行修整后壘砌石塊,給人一種山陵似的感覺)、大型祭壇。據此可知,紅山文化中(  )

    組卷:0引用:1難度:0.7
  • 2.在出土的殷商甲骨文中,已有奴隸、平民、奴隸主、貴族以及各級官員的相關記載。奴隸主和貴族則有先公、先王以及他們的配偶、子女等,在甲骨文中記錄為高妣某、妣某、母某及子如子某、多子等。由此可見,甲骨文( ?。?/h2>

    組卷:2引用:1難度:0.5
  • 3.有學者指出,商鞅將土地世襲制改為土地自由買賣制,并按軍功分賜田地,順應了社會經濟發(fā)展的客觀趨勢,從而使秦國“民以殷盛,國以富強”。這說明商鞅變法( ?。?/h2>

    組卷:1引用:1難度:0.5
  • 4.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百家爭鳴中,孟子游說諸侯,推行仁政;墨子聚眾講學,抨擊暴政,孫武四涉吳國,大展治軍之才;法家主張變法,建立中央集權。材料反映出諸子百家( ?。?/h2>

    組卷:4引用:2難度:0.6
  • 5.秦始皇在總結勝利時多次說道:“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賴宗廟,天下初定”等。據此可知,秦始皇( ?。?/h2>

    組卷:0引用:1難度:0.5
  • 6.閭左指秦朝時期主要由雇農、佃農等構成的貧苦人民。雖然秦始皇在形式上不發(fā)閭左,但刑法苛暴,很多農民被當作罪人去服各種苦役。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七月,胡亥下令“發(fā)閭左”戍邊,“海內愁怨”。材料表明(  )

    組卷:0引用:1難度:0.7

二、非選擇題:本題共4小題,共52分。

  • 19.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北方地區(qū),從東漢末期開始出現了少數民族內遷高潮。西晉政權瓦解后,內遷少數民族紛紛建立割據政權。雖然這些政權根據其漢化程度或多或少地重用一批漢族士人,但漢族整體上處于被統治地位。而內遷少數民族即便是漢化程度很高的氐族、羌族,整體上也仍落后于漢族。少數民族雖然自覺或不自覺地走上了漢化的道路,但即便有北魏孝文帝式的開明君主,它們的漢化過程也會出現重重阻力,甚至在某一時期、某一地區(qū)還會出現逆轉。在民族交融過程中,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等也被大量注入漢族,所以與北方民族交融后的新漢族顯得胡氣十足。
    材料二:魏晉南北朝時期,南方也出現了民族交融的高潮。南方政權一直是漢族王朝,在民族交融過程中漢族處于絕對的主動地位。漢族政權通過開疆拓土,將深險之地的少數民族納入州郡體系,將其編戶化,從而使其融入漢族,所以南方的民族交融往往比較順利。并且少數民族一直處于被統治地位,其社會風俗習慣等對漢族影響有限。加之北方大批漢人南下,南方民族交融后形成的新漢族較多地保存了漢晉時期北方漢族的文化傳統。由于少數民族在交融中的被動性,漢族政權多采取民族歧視與壓迫政策,南方部分少數民族向更為深險之處遷徙,致使南方民族交融反而不如北方徹底。
    ——材料一、二均摘編自方高峰《魏晉南北朝時期南、北民族融合之差異》(1)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魏晉南北朝時期南、北民族交融的不同。
    (2)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指出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時代特征及其影響。

    組卷:5引用:1難度:0.5
  • 20.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唐朝前期以均田制為基礎,實行租庸調制。隨著人口增多,可授的田地越來越少,大地主吞并農民田地,國家控制的戶口數量銳減。為保證稅收,政府強行“活戶”(檢查戶口,清理人丁,勒令回籍),增辟稅目,但都沒能奏效。建中元年(780年),政府頒行新法:取消租庸調及各項雜稅,只保留戶稅和地稅;預算全年開支,確定賦稅總額,實際上以779年各項稅收所得錢谷的總數作為戶稅和地稅的總額分攤于各州;依據財產多寡將戶分為九等,并依此征收戶稅;地稅按畝征收谷物;戶稅、地稅以每年六月、十一月為期征收;對不定居的商人,按資產的1/30征稅,后改為1/10。
    ——摘編自呂建中《中國古代賦稅制度述略》材料二:與楊炎同時期的杜佑說:“建中新令,并入兩稅,恒額既立,加益莫由,浮浪悉收,規(guī)避無所?!眱啥惙▽嵤┖?,“收入公稅,增倍而余。遂令賦有常規(guī),人知定制,貪冒之吏,莫得生奸,狡滑之氓,皆被其籍”。所以,兩稅法“誠適時之令典,拯弊之良圖”。但是,宋代鄭樵認為,自兩稅之法行,則賦與田不相系也。況又取大歷中一年科率多者,為兩稅定法,此總無名之暴賦,立為常規(guī)也。??????建中以來,將五百年,世不乏楊炎,不知所以加于大歷中一年之多,數目復幾倍乎?嗚呼!后世之為民也,其難為民矣”。
    ——摘編自丁柏傳《談對唐代兩稅法的再評價問題》(1)根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兩稅法實施的背景。
    (2)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簡評兩稅法。

    組卷:1引用:1難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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