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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東省新高考歷史沖刺試卷

發(fā)布:2024/4/20 14:35:0

一、選擇題:本題共16小題,每小題3分,共48分。在每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

  • 1.西周時期,天子傳世,父死子繼,先嫡后,以長不以賢。但天子往往以“賢者不絕世”的名義,選拔一些賢人之后輔佐天子,“王者繼位,先封賢者,憂民之急也”。這一做法( ?。?/div>
    組卷:18引用:5難度:0.7
  • 2.公元前374年,齊國國君在臨酒創(chuàng)辦了稷下學宮,花費大量財力物力招徠天下有識之士,此后150多年稷下學宮成為齊國君主咨詢問政及稷下學者議論國事的場所,成為各種學術流派的集聚之地。齊國這一措施的根本目的是( ?。?/div>
    組卷:42引用:5難度:0.5
  • 3.秦漢時期發(fā)行鑄幣的基本情況如表:如表中鑄幣變化反映出( ?。?br />
    發(fā)行時間 名稱 重量 幣面文字 是否壟斷發(fā)行
    自秦延續(xù) 秦半兩 半兩 半兩
    文帝五年(前175年) 四銖錢 四銖 半兩
    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年) 三銖錢 三銖 三銖 不準私鑄
    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 郡國五銖 五銖 五銖 由郡國壟斷
    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 赤側五銖 五銖 五銖(紅色鑲邊) 由中央壟斷
    組卷:13引用:29難度:0.8
  • 菁優(yōu)網(wǎng)4.如圖是宋代墓葬壁畫《夫妻對坐宴飲圖》。宋代流行于中原地區(qū)的墓葬壁畫,與漢唐時期的墓中壁畫突出展現(xiàn)墓主身份地位的盛大場面不同,此類墓葬壁畫以表現(xiàn)家庭日常生活場景為主。這說明宋代( ?。?/div>
    組卷:11引用:4難度:0.5
  • 5.清朝入關后,拋棄了明朝鄉(xiāng)約中的鄉(xiāng)村自治內(nèi)容,改以宣講“孝敬父母,恭敬長上,和睦鄉(xiāng)里,教訓子孫,各安生理,勿作非為”的《圣諭六訓》為主,到康熙年間,發(fā)展到宣講“圣諭十六條”。清廷此舉旨在( ?。?/div>
    組卷:17引用:16難度:0.6
  • 菁優(yōu)網(wǎng)6.如圖為1894年《點石齋畫報》繪制的“牙山大勝”圖片。1894年7月,日本在牙山等地向中國軍隊發(fā)起攻擊,甲午戰(zhàn)爭爆發(fā)。該報即以此為主題,進行報道。圖畫描繪的是清軍發(fā)炮開槍、奮勇殺敵的場景,遠處的日軍紛紛棄甲曳兵、倉皇逃竄。對此理解準確的是( ?。?/div>
    組卷:2引用:6難度:0.6
  • 7.中華民國建立后,陸軍部下令將清朝各昭忠祠改建為大漢忠烈祠,匯集各省“盡忠民國死事諸烈,入祀其中,由本部派專員致賞,以后即由各執(zhí)政春秋致奠?!边@一做法的主要目的是( ?。?/div>
    組卷:41引用:11難度:0.8

【選修3:20世紀的戰(zhàn)爭與和平】

  • 21.材料一:盡管中國作出較大貢獻,但不幸的是,自身利益在參戰(zhàn)前就已被協(xié)約國出賣,英、法、俄與日本的秘密協(xié)定使中國不可能實現(xiàn)參戰(zhàn)的直接目的。巴黎和會一開始,主要戰(zhàn)勝國便陷入激烈的爭吵之中,有時甚至達到互以退會相威脅的程度。它們爭論問題之一是中國山東問題。中國作為戰(zhàn)勝國,當然有權收回德國在山東侵占的一切非法權益。但是英、法、意始終支持日本關于接管德國在山東權益的無理要求,而美國最后也向日本讓步,結果和會完全滿足了日本的欲望。
    --摘編自李泉《中國選擇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的曲折歷程及其影響》(《光明日報》2014年8月27日)材料二:中國在華盛頓會議上堅持了依據(jù)國際法獨自抗爭維權的方略,在強調自身在遠東國際均勢中的重要性的基礎上,通過主動參與締結國際條約體系,基本上達到了以國際法制衡列強在華勢力、維護國家權益的與會目標。1922年2月4日,中、日正式簽署《解決山東懸案條約》并被載入華盛頓會議記錄,規(guī)定日本將膠州德國舊租借地交還中國,日軍撤出山東;日本同意撤銷二十一條要求中原來旨在把中國變?yōu)槿毡颈Wo國的第五號,并放棄了某些特惠權利。
    --摘編自金衛(wèi)星《凡爾賽一華盛頓體系與中國外交方略的轉變》等(1)根據(jù)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巴黎和會上中國外交失敗的原因有哪些?
    (2)根據(jù)材料二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中國在華盛頓會議獲得成功,基本達到“與會目標”的原因。
    組卷:5引用:3難度:0.5

【選修4:中外歷史人物評說】

  • 22.材料:董必武(1886-1975年),湖北黃安(今紅安)人。1914年,他東渡日本,在私立大學法律科學習,接受了比較全面的西方法律制度和學說的教育。1928年,在黨組織的安排下,他赴莫斯科中山大學系統(tǒng)學習了馬克思主義關于國家與法的學說。回國后,董必武到中央蘇區(qū)領導司法工作,查辦了一些影響很大的案件。1948年9月,他當選為華北人民政府主席,在此期間,領導制定頒布了200多項法令、法規(guī)、訓令、通則等,在新生政權依法行政方面做了諸多開創(chuàng)性的嘗試。新中國成立后,董必武擔任政法委員會主任,參與1954年《憲法》的起草工作。同時他還致函政務院并轉毛澤東主席,提出籌備建立中央政法干部學校,請示學校校務委員會的任命名單,最終政務院正式批準成立中央政法干部學校。1956年,董必武在中共八大上提出必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董必武是中國杰出的馬克思主義政治家和法學家。
    --摘編自王均偉《董必武法治思想的形成及其啟示》(1)根據(jù)材料,概括董必武對我國法制建設的貢獻。
    (2)根據(jù)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簡析董必武為我國法制建設做出貢獻的原因。
    組卷:4引用:7難度: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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